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《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金管理办法》(新教内学〔2014〕18号)的有关要求,集团开展了2020-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。结合公司实际,由员工本人申请,学院初评,现将拟获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专项资助名单公示如下:
序号 |
年级 |
姓名 |
性别 |
班级 |
1 |
2019 |
王雅宁 |
女 |
思政11901 |
公示时间为2021年6 月8日-2021年6 月10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向学院员工事务办公室反映,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 :0716-8062137。
3044永利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事务办公室
2021年6月8日